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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为深入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根据《临沧市疗保障局 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规范产科类等8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及医保支付政策的通知》(临医保联发〔2025〕28号)有关要求,对整合规范后的产科类、临床量表评估类、护理类、器官移植类、中医外治类、中医针法类、中医类(灸法、拔罐、推拿)、放射检查类等 8 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全市基准价(临沧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最高限价),并结合国家、省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工作要求,修订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自2025年8月30日零时起执行新的收费价格,同步终止《临沧市医疗保障局临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汇编(临沧市 2024 版)〉的通知》(临医保联发〔2024〕38号)及相关文件中“营养风险测评”等445项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同步调整“微量血糖测定”等10 项检验类医疗服务项目。
云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执行二类价格;各乡镇卫生院执行三类价格,现将有关医疗服务项目公示如下:
十、“微量血糖测定”等修订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特此公示!
咨询电话:云县人民医院医保物价科0883-3080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