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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野生菌食用安全的预警公告
时间:2019-11-21          浏览量:257

 随着雨季的到来,正值各类野生菌生长繁殖的高峰期和误食有毒野生菌中毒的高发期。为有效遏制、防范误食有毒野生菌造成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据《云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现发布关于野生菌食用安全的预警公告:

 一、不随意采摘、出售、购买自己不熟悉的菌类,尤其是颜色鲜艳或霉变的菌子。对不熟悉的野生菌或对是否有毒把握性不大,过于幼小难以识别或过于老熟及已霉烂的野生菌不宜采摘烹调加工食用;在烹调加工时,注意不要混合食用,避免因不同种类的菌类混合后产生反应,发生中毒;不要凉拌吃,要多放油,炒熟煮透后再食用。

二、食用野生菌时不宜饮酒。有的野生菌虽然无毒,但所含某些成分会与酒中的乙醇发生化学反应,生成毒素易引发中毒,建议食用野生菌时不要饮酒。

三、学校食堂、集体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婚丧宴请、大型会议等群众性聚餐严禁加工食用野生菌类,防止引发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要严把野生采购关,严格加工,并留样备查确保消费者食用安全。

五、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现头昏、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烦操不安、幻觉等症状,要及早到附近医院就诊,哺乳期妇女应暂停哺乳,保护婴幼儿安全;如来不及就医,可饮用大量温开水或稀盐水,再用硬物刺激咽喉部进行催吐、洗胃处理(但禁用于已昏迷的患者,防止窒息),尽快排除体内未被吸收的残菌或缓解有毒物质的吸收,减轻中毒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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